近日,省民族宗教委印发了《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办法》规范了行政许可的实施,一是明确了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的原则以及需要公开公布的内容;二是明确了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分为“受理—审查—复核—批准—送达”5个环节,并就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作出了规定;三是明确了对行政许可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四是明确了其他不属于行政许可的民族宗教政策性事项的内部审批,由有关业务处室参照本办法执行。
《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省民族宗教委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方面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