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举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授牌大会

来源: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7-04-20 16:16:13       【字体:大    中  

4月13日,在西双版纳州各族人民共同欢庆傣历1379年新年节之际,西双版纳州委、州人民政府举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授牌大会,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副司长李钟协,云南省民宗委副主任陆永耀,西双版纳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玉侯,西双版纳州委副书记、州长罗红江,西双版纳州政协主席玉香伦等出席庆祝大会。

庆祝大会上,李钟协宣读了《国家民委关于命名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的决定》。陆永耀分别为西双版纳州和景洪市颁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匾牌,罗红江和景洪市市长分别代表西双版纳州和景洪市接牌。

 

李钟协副司长宣读决定

2013年以来,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西双版纳州各族人民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在全州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保持了经济平稳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2016年,西双版纳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创建国家生态州通过国家环保部考核验收,勐腊(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中老磨憨一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全面启动。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三个定位”率先在西双版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陆永耀代国家民委授予西双版纳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牌匾

西双版纳州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面向东南亚的重要枢纽三个定位,带领各族群众继续努力,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全州发展质量和各族人民生活水平再上新台阶,向着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奋进。

 

大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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