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族宗教委关于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1-09 15:14:06       【字体:大    中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7〕85号)要求,省民族宗教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督查工作落到实处。经认真对照云政办发〔2017〕22号、云政办发〔2017〕41号文件,省民族宗教委涉及“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任务,现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

一是“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全面扩展“五公开”内容,修订了办文、办会工作制度。要求报请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公文,必须提出明确的公开建议,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有关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布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拟不公开的要说明理由。2017年,除涉密文件外,省民族宗教委未制定出台重要改革和重大政策措施。二是将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2017年1月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制度》,明确凡涉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省民族宗教委新出台的重大民族宗教政策、重大改革举措;事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以及信教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规划、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规划;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等议题的会议(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均可邀请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以保障利益相关方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特别是注重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一是主要负责人带头做好信息发布。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与分管领导先后参加了省新闻办组织的《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212号)新闻发布会。二是落实新闻发布制度。2017年2月22日,委举行《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新闻发布会,对《规划》的有关事项进行发布。新华社云南分社、中国新闻社云南分社、《人民日报》云南记者站、《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云南日报、云南广播电视台等20余家中央驻滇和省内媒体新闻记者出席发布会。三是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修订省民族宗教委《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对解读范围、解读程序、解读形式等进行规范明确,并在门户网站上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解读内容。四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2017年9月,委主任参与了新华网主办的“砥砺奋进的五年”专访,详细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示范区建设取得的成就、经验及下步的工作措施等;11月接受民族画报社《讲好民族团结“云南故事” 传递和谐发展“云南声音”》专访,对示范区建设进行了详细介绍;12月接受云岭先峰杂志社对云南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直部门主要领导访谈”栏目专访,对我省开展“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沿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作等做了详细解读。2017年省民族宗教委未接到上级部门转办的人民网领导信箱留言办理事项。五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17年共承办建议提案共计56件(其中民族类50件,宗教类6件),内容主要涉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少数民族地区扶贫、宗教人才培养和文化交流、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省民族宗教委根据办理内容注明公开或涉密,按照要求及时将办理结果在网上进行公开,共在云南民族宗教网“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公开25件。六是做好舆情处置,重大事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云证办发〔2016〕106号)精神,制定《网络舆情联动处置办法(试行)》,对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进行信息公开,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到重大事件、主要舆情,委新闻发言人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针对涉及民族宗教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

一是做好网站监管。认真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对全委系统门户网站(含省民族宗教委官方网站云南民族宗教网及委属各单位自建的门户网站)进行全面统计、普查和不定期抽查,开展常态化监测。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指标体系的要求,认真做好网站规范管理工作,规范添加了“政府网站找错平台”“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等监督举报平台,不断完善网站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大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更好地服务各族群众。二是优化政府网站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对官方网站云南民族宗教网进行改版提升优化,新版网站于2017年12月20日正式运行。新版网站进一步体现政府网站的功能定位,在首页专设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栏目,将信息公开及政务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有效整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提升网站集群效应,并与网上办事大厅的融合对接,形成一体化政务服务网络平台。三是加强政府热线管理。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省民族宗教委依据职能分工不断拓展完善“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内容和方式,让政民沟通渠道更便民、更快捷。2017年共回复“96128”政务服务咨询10余起,其中政策咨询4起、电话督查6起。

(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省民族宗教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委领导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事项。二是严格保密审查。严格执行《省民族宗教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对各处室提供准备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坚持做到“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台账清晰完整,并按要求与省政府依公开平台进行连接。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结合省民族宗教委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于2017年7月11日开展了保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厘清工作中保守国家秘密与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五)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是在全委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传达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强调《条例》的重要意义,要求依法做好全委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开水平。二是依据《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开展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答复时限、责任人等作出明确规定,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二、典型经验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主要领导作为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头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接受专访等方式,详细介绍民族宗教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示范区建设等情况。二是加强培训,增强意识。每年年初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委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培训,并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委务会、集中学习等形式,强调公开的重要性,提高全委对政务公开的重视程度。三是压实责任,督促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委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充分发挥监督、协调、考核等职能作用,调动各处室积极性,委政务公开办定期检查督促落实。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存在主要问题是保密范围难以把握,一些“信息”是否公开仍处于“盲区”,有的内容公开不够深入。

下一步省民族宗教委将加大推进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坚持以政务公开促民族宗教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加强舆情应对,做好网站留言、连线平台等答复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

附件: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分工方案落实情况

重点工作

公开事项

有关统计

数据及情况

典型做法

及问题概述

部门

增强政务

公开实效

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

1.办文办会纳入五公开;2.依据单位主动公开目录,拓展公开范围。

通过云南民族宗教网站共计发布信息1万余条。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52条,为别为:通知公告栏目52条、政策法规栏目20条、人事任免栏目22条、规划计划栏目2条、招录栏目4条、行政许可栏目14条、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栏目14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栏目25条、其他信息3条,主要公开载体为云南民族宗教网,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8件。

20171月制定印发《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制度》;3月印发《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会议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委务会议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云南省民族宗教委专题会议服务工作规范(试行)》《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公文处理工作制度》。

省民族宗教委

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1.主要领导带头宣讲政策、参加新闻发布会;2.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3.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1.2017年度自主举行了1次新闻发布会,即222日,举行《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新闻发布会;与省文化厅合办过1次新闻发布会,即124日,举行云南省第十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新闻通报会;组织媒体集中采访1次,即1112日至23日,组织中央媒体聚焦云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2.2017年共承办建议提案共计56件(其中民族类50件,宗教类6件),在云南民族宗教网“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公开25件。

1.参加省新闻办组织的《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和《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212号)的新闻发布会。2.20172月印发《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3.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新闻发布会后,及时在政策解读专栏发布了该规划的解读资料。4.20179月,委主任参与新华网主办的“砥砺奋进的五年”专访。

省民族宗教委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

1.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2.优化政府网站平台建设;3.加强“96128”热线管理。

2017年共回复“96128”政务服务咨询10余起,其中政策咨询4起、电话督查6起。

1.每季度上报网站检查情况。2.对云南民族宗教网及委属各单位自建的门户网站常态化监测,如被抽查网站在检查期间出现“单项否决”指标中的任意一种形式或各项指标累计扣分超过40分,则判定为“不合格”网站,将被关停。3.对官方网站云南民族宗教网进行改版提升优化,新版网站于20171220日正式运行。

 

省民族宗教委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并对外公布;2.公开培训情况。

开展全省民族宗教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共120余人参加培训。

1.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度,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2.2017711日开展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专题培训。

省民族宗教委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2017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无对依申请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17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省民族宗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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