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3-02-15 16:20:56       【字体:大    中  

2022年,省民族宗教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建设,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机构职能体系。一是做好权责清单管理维护。2022年动态调整后,明确省民族宗教委权责清单为4类27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11项、行政处罚事项13项、行政检查事项1项、其他权利2项。省民族宗教委按要求及时调整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做到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规范管理。二是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流程。全面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引导申请主体在“七彩云南云上政务”互联网平台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全面实现11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做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并确保同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同层级办理“五级十二同”“全程无纸化”“审批不见面”。2022年省级完成的50个许可事项和4个其他政务服务事项都实现了线上办理。三是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100%认领本地全部22项监管事项清单,100%梳理完成全部18项行政检查事项实施清单,及时汇聚监管数据,实现本地推送监管数据100%合格。

(二)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一是梳理评估民族工作地方性政策法规。对我省现行有效的民族工作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进行了梳理,检查是否存在与上位法相抵触、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明显相违背的内容;是否存在妨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政策措施,形成评估报告,提出“立改废”建议。二是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查。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工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报送省人大和国家民委。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公开发布等程序,力争每一份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内容措施符合实际,符合各族群众普遍利益诉求,2022年起草制定的4件规范性文件未出现违反政策法规或受到群众抵制的情况。完成对本单位印发有效期5年以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评估,决定继续执行。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和党组会议、委务会议、专题会议议事规则,凡需提交委党组会议、委务会议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议事规则表决。2022年省民族宗教委起草的2项重大行政决策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印发实施,1份文件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实施,1份文件以省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印发实施。二是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做好重要事项办理情况跟踪,每季度对上级交办和委党组会议议定事项进行检查督查,及时通报推进情况,加强各项工作落实。2022年,共承办省委、省政府及省委统战部督办件13件(其中重点督办件5件)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件213件,全部得到落实。三是加强法律顾问工作,为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支持。聘请两所律师事务所的2名律师为法律顾问,选配了1名公职律师,开展法治宣传、合法性审查、政府采购、合同项目洽谈、信访事项处置等,全年完成了12件法务咨询和28件合同审查,保证了本部门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行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执行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不断提高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不断推进行政执法精准化。细化量化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制定并公开了《行政许可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表》《其他行政权力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表》《行政检查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表》,明确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使执法行为实现量化,保证了公正执法。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每一项行政执法及时公示,全过程记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重大执法决定全面进行法制审核,本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修订了《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风险等级,在国家民委“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三级分级的基础上,增加了“一般事件”分级,相应地设置了“红、橙、黄、蓝”四级预警,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纳入应急预案范围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优化了部门职能职责、处置机制和各级事件的值班力量。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印发《关于加强涉民族宗教领域重大风险隐患防范工作的通知》,坚持关口前移,滚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排查,依据纠纷种类、特点和等级,建立台账,同步开展多元调处化解和疑难问题攻坚,对重大风险隐患和重大矛盾纠纷,由领导包案化解。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关注群众诉求。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全部办结受理的28件信访件,党组成员4次接访,就地协调处理反映问题。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制定了《省民族宗教委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实施办法》,将提案办理与云南民族宗教重点工作相结合,全年共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30件,重点提案1件,实现办结率、协商率、满意率三个100%,通过高质量提案办理努力推动民族宗教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将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规范化、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加强政府督查工作等纳入全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标综合考评”体系,推动督查、检查、考评工作一体化,切实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省民族宗教委门户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并与“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直接链接,主动公开政务事项。2022年,法定主动公开内容303件,依申请公开41件,发布民族宗教领域政务信息2210条,推送微信公众号信息486条(篇)。

(七)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是实现行政执法数据共建共享。一是实现“一网通办”“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云南省工程建设领域行政审批管理系统”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数据共建共享。二是对门户网站进行全面改版提升。提升平台内容建设,优化网站高级搜索功能、无障碍浏览、互动交流平台、页面栏目、政策解读产品和移动端适配等,打造了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八)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次中心组学习中安排学法内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委党组定期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督察反馈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委党组年内5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22年工作重点并纳入《云南省民族宗教委2022年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制定《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工作方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委主要负责人和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述法,对年度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定期检查,及时整改,推进工作。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学法。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法律系列宣讲,将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列为本系统举办的所有培训班必修课程(2022年举办58期,调训学员5138人次),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宗教教职人员、宗教界人士法治意识。

二、存在主要问题

2022年,省民族宗教委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深化,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二是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建设距离全面实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还有差距。三是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力量与当前全面依法行政要求不相适应。四是法治宣传教育有短板。普法形式和手段不够丰富,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高度重视,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委党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当前要组织好年度总结和考核考评工作,早准备、早谋划,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纳入2023年工作要点,细化任务分解,推动工作落实。

(二)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持续提升法治素养和水平。保持常态化学法活动,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深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学懂弄通、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领导干部述法与述职述责一同推进,督促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系统法治建设水平。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部门建设,配强人员,抓好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按照先培训后执法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本部门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和开展案件评查、业务研讨等形式,交流学习执法实务实践操作运用,不断提高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确定2023年普法要点,抓好行政执法全过程普法,将普法列为行政服务窗口、执法、检查活动中必须完成的任务。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组织用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及时总结推广民族地区创新普法经验,不断丰富普法手段。

(五)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清单化和动态化管理,按规定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强化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为本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法律支持。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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