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2023年11月29日会议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民族宗教委职改办、省民族宗教委直属机关纪委反映。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申报人员对自身的公示情况存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进行反映,并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附件:职称评审会后公示名单
联系方式:省民族宗教委职改办 0871-65360116
省民族宗教委机关纪委 0871-65384116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