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制定出台《云南省南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来源:宗教业务一处       发布时间: 2023-02-13 17:20:04       【字体:大    中  

为进一步加强南传佛教规范管理与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依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和《南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云南南传佛教工作实际,近日,云南省佛教协会七届十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云南省南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南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的基本原则、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明确了教职人员的资格认定主体为省佛教协会,备案单位为省民族宗教委。为落实全面从严治教要求,严把教职人员入口关,提高教职人员综合素质,增加了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前的考核环节,明确了理论考试和面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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