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 2024-02-04 18:30:46       【字体:大    中  

2023年,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机构职能体系。一是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19号),及时调整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审批的设立实施依据。二是推行一体化极简审批。及时准确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精准设定民族宗教领域政务服务事项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改进和完善线上办理功能,实现“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一网通办的目标。畅通政务服务渠道,2023年共受理办结行政许可审批37件,其他政务服务事项15件,为申请人报送申请材料、评价服务事项提供多种渠道选择。三是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梳理纳入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将我委牵头的“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综合监管”事项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四是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完成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工作,细化涉及全省民族宗教部门15项许可事项的许可类型、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条件等15项基本要素,并及时录入云南省政务平台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系统。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继续推进民族工作政策法规梳理调研,提出“废改立释”建议。开展少数民族补贴、边境村庄建设治理、边境贸易等方面政策专项调研,开展中高考加分、殡葬政策改革评估,提出工作建议。对云南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民族工作法规开展梳理评估工作,向省人大、省司法厅报送调整建议。二是加强《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拍摄了《条例》法治宣传片,将《条例》编印成口袋书向边疆地区发放14万册,完成少数民族语翻译出版工作等。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出台《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年内制定4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备案、公开发布等程序。四是参与完成《云南省反恐怖条例》《云南省地方志条例》等40余个法规草案涉民族宗教政策领域事务的征求意见工作。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修订《省民族宗教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委党组会议、委务会议、专题会议议事规则。提交委党组会议、委务会议审议的重大决策事项,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程序。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化管理。制定《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在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三是开展决策后评估。第四轮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2022—2024年)分别于2022年、2023年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开展了评估;对全省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评估验收,委托第三方对25个县(市)和磨憨镇进行实地评估验收。四是组织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信访接待、法治宣传等工作,2023年共完成审核各类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47件,参与信访接待2次,专家论证2次、风险评估1次。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培训和考试,目前34人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持证人员覆盖了所有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处室和单位。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年度全省民族宗教干部、教职人员教育培训。二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2022年办结的5件行政审批事项开展案卷评查,所抽取的执法案卷均做到了事实认定清楚、证据收集全面、适用法律准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归档管理规范。三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为行政相对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详细的办事指南及申请资料清单,一次性告知办理流程及审批要求。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加强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苗头,制定实施《关于健全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同步监测监管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团结稳定问题机制的意见》。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适时召开民族宗教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工作联席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及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重大民族节庆,对全省民族宗教系统安全生产和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月报机制。三是引导、规范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举办全省少数民族村干部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提升培训班,全省16个州(市)的42名村干部参加培训。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整理印发《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内部规章制度汇编》。二是实施财会监督。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开支,严控会议、出差、培训等一般性支出。三是加强专项纪律监督检查。共组织10余次明察暗访,特别在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对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扎实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观看《问“剑”破局》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四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2023年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0件,重点建议1件,实现办结率、协商率、满意率100%。五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逐步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件5件,回复网民留言26件。

(七)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抓好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每次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都安排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委党组班子依法行政能力。委党组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各项指标细化落实到具体处室,对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结合述责述廉工作,组织机关处室和委属单位开展现场述法活动,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到位。二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年内组织新提拔、新入职干部共37人举办了2次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法律以及民法典学习,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庭审活动等,将政策法规学习教育纳入本系统各类培训班的必修课程。

二、2024年重点工作打算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民族宗教工作全局,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省民族宗教委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

(二)严格依法行政,提升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水平。继续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严格行政审批,规范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协同做好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常态化监管工作。切实提升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质量。制定出台《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三)加强民族政策法规梳理评估工作。持续推进民族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梳理评估工作,推动各级各部门对民族工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范性文件研究工作,提出调整完善的具体意见。开展相关政策法规制定工作专题调研,参与拟定政策措施,积极为国家层面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专项法规提出意见建议。

(四)完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有效发挥作用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的能力和水平,为本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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