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民宗许〔2024〕3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审批)

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 2024-02-04 15:42:15       【字体:大    中  

瓦窑村伊斯兰教固定处所:

你单位提出关于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本行政机关已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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