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民宗许〔2024〕7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 2024-03-27 11:27:46       【字体:大    中  

永胜县永北镇城关清真寺:

你单位提出关于改建清真寺大殿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本行政机关已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三条、《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第二十二条、《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八条、《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云政发〔2019〕10号)附件第17项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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