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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领导

吴世雄(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省民族宗教委全面工作。

 

赵成龙(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民间信仰等工作。

      

李正洪(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文化、教育、宣传、体育、卫生、财务、审计、信息、少数民族语文、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熊国才(党组成员、副主任)

兼任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伊斯兰教等工作。

 

丹业(副主任)

负责协调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和相关政策贯彻指导、经济、乡村振兴、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宗教问题调查研究、民族出版、东院开发等工作。

 

李晓燕(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机关政务和事务协调、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保密、信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工作。

 

杨建勋(党组成员、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团结稳定、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傅志上(二级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