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机遇 扎实工作——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内蒙古自治区民委)

来源:云南民族网       发布时间: 2007-07-26 15:19:17       【字体:大    中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三个人口较少民族,分别是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和俄罗斯族。总人口为34794人,其中鄂温克族26201人、鄂伦春族3573人、俄罗斯族5020人。主要分布在呼伦贝尔市的8个旗(市)22个苏木(乡、镇)、61个嘎查(村)。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三个人口较少民族及聚居地区的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由于历史、地理、自然等原因,与其他兄弟民族相比,这几个民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还存在着很多困难。国家决定采取特殊政策措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这是人口较少民族及聚居地区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人口较少民族广大群众欢呼雀跃,热烈欢迎国家的这一重大举措,决心抓住这一难得的发展机遇,实现人口较少民族及聚居地区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开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的主要做法
  
  内蒙古自治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民委、财政部等部委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已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支持、地方努力、群众参与、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良好氛围。国家民委杨健强副主任去年在我区视察时,对我区的这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把我区的经验做法概括为四句话:领导重视、政策配套、典型示范、真抓实干。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2001年国办44号函下发后,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有关部门认真负责,切实抓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并责成由自治区民委、发改委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呼伦贝尔市及相关旗市共同抓好国办44号函的落实。为了加强领导,统一指挥,自治区成立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领导小组,由自治区政府主管主席任组长,政府办公厅、发改委、民委一位领导任副组长,共有18个委办厅局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民委,形成了职责清晰、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已召开了三次会议,调动各部门力量,把项目、资金向人口较少民族及聚居地区倾斜。国务院召开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后,我区认真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2005年8月,自治区在扎兰屯市召开了全区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开发试点村现场会。2006年2月,自治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政府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写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中。自治区发改委在编制自治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也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列为重要条目。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给予倾斜,大力支持的同时,呼伦贝尔市及8个旗市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抓住机遇,狠抓落实。都成立了扶持领导小组,编制了《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制定了得力的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基层党组织积极响应,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确保把扶持项目落到实处。这些都为我区扎实推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政策配套,整合资金,形成合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我区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扶持政策措施的同时,充分发挥地方的政策配套、资金配套、项目配套的作用,全方位推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2003年5月,自治区政府以内政办[2003]149号文件批转了由自治区民委、发改委牵头,汇总18个部门的扶持规划和项目,从而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十五”后三年扶持工作的项目规划和政策措施。据统计,自治区各有关厅局在“十五”后三年,按照自治区政府149号文件的要求,共向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8个旗市投入各类建设资金20多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人口较少民族及聚居地区各项事业的发展。2006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一五”规划,按照自治区政府的部署,我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上报“十一五”扶持规划的基础上,汇总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期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实施意见》和《考核验收标准》,上报自治区政府,自治区政府以内政办发[2006]21号文件批转下发。《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区“十一五”期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工作措施。在《实施意见》中,各部门“十一五”期间计划向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特别是22个苏木(乡、镇)、61个嘎查(村)投入13.6亿元的建设资金和发放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3.6亿元,以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努力改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生存发展环境,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根据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自治区发改委、民委共同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一五”专项建设规划》。该规划已通过国家民委、国家发改委批准。规划共有建设项目246个,总投资12568万元,包括交通项目43个,能源项目10个,农村经济项目141个,社会事业项目52个。该规划国家发改委将安排资金9000万元,分5年逐步投入,2006年已到位资金2000万元。2006年年底,自治区政府下达1.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少数民族贫困农牧民的土危房改造。呼伦贝尔市政府设立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万元。此外,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各有关部门在安排项目资金时向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倾斜。这样,国家资金、区市资金和部门资金集中使用,确保扶持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试点先行,典型引路,逐步推进,探索扶持工作的好路子。我区人口较少民族主要聚居在61个嘎查(村),各村情况不同,差异很大。要搞好扶持必须从各村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因此在扶持工作开展之初,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提出的“国家扶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整村推进”的方针,我区确立了“典型示范、整村推进、逐步铺开,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为探索路子,总结经验,我委与扶贫办研究,从2004年开始,联合在呼伦贝尔市抓10个人口较少民族试点村,开展为期三年的扶贫开发试点工作。10个试点村覆盖农户1813户、7256人。在三年试点期间,向每个试点村共投入项目资金120万元,其中民委60万元,扶贫办60万元。扶持项目全部进村入户,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经过三年的帮扶,10个试点村成效显著,少数民族群众实实在在地得到了实惠。今年,自治区将对这10个试点村进行初步验收。2005年,随着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资金的增加,我委和财政厅在呼伦贝尔市又抓了23个人口较少民族重点村。每年向每个重点村投入项目资金20万元,连投三年。从今年开始,我委和财政厅利用国家支持的专项资金,将剩余的29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全部铺开,开展为期三年的扶持工作,每年向每个村投入项目资金20万元,帮助贫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至此,我区61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全部列入了自治区民委、财政厅的扶持范围。
  
  (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实实在在地帮助人口较少民族办实事,办好事。我区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过程中,始终把解决群众当前最突出的贫困问题放在首位,切实帮助贫困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加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千方百计帮助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尽快解决温饱,稳定脱贫。扎兰屯市鄂伦春民族乡猎民村的猎民们,2000年刚刚放下猎枪,由狩猎转为农业生产。由于连续三年大旱,农田基本绝收,群众生活非常困难。该村2004年被我委和扶贫办确定为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开发试点村后,根据该村实际,确定了打井和养奶牛两个项目。三年共安排项目资金120万元,打了70眼农田井,全部配备了喷灌设备,使该村7500亩耕地全部建成了水浇地,实现了旱涝保收,2004年大旱之年喜获丰收,2006年大豆总产量达到140万斤。在组织打井,建设水浇地的同时,该村用扶持的项目资金,从外地购进了78头高产奶牛,优先安排给人口较少民族贫困户饲养。截止到2006年底,该村奶牛已发展到180头,户均1.5头。2006年该村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00元,大多数群众实现了稳定脱贫。2005年8月,自治区在该村召开了人口较少民族扶贫开发试点村现场会,推广了他们的经验。阿荣旗音河达斡尔鄂温克民族乡富吉村,利用试点扶持资金,实施奶牛养殖小区建设,按照新村建设规划,对62个危房户进行了住房改造,同时搞了32个标准畜棚建设,现62户奶牛头数达到了350头,户均达到5头以上。该村2006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560元,比2003年增收了2590元。额尔古纳市室韦俄罗斯民族乡,抓住自治区民委、扶贫办抓试点村的机遇,发挥民族特色和地缘优势,利用试点项目资金,实施俄罗斯家庭旅游项目。三年共扶持了85户开展俄罗斯家庭游,2006年家庭游收入达到170万元,户均收入2万元,其中收入最高的户达到5万元。
  
  (五)、在重视抓好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的同时,关注达斡尔族等其他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我区共有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被确定为人口较少民族,得到了国家的支持。而达斡尔族由于全国人口超过了10万,没有列入国家扶持范围。针对我区达斡尔族群众生产生活存在许多困难的实际,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对达斡尔族实行同其他三个人口较少民族同样的优惠政策。自治区有关部门在抓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的同时,向达斡尔族及聚居地区倾斜,支持达斡尔族加快发展。去年,自治区政府在安排的帮助贫困群众改造危房的资金中,专门给呼伦贝尔市安排了5000万元,主要支持莫旗达斡尔族为主的人口较少民族贫困群众的危房改造。
  
  二、开展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的几点体会
  
  经过六年的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实践,我们深深地体会到:
  
  (一)、提高认识,满怀感情,是做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的前提。扶持22个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民族政策的重大举措,是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只有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抓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才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满怀感情,扎扎实实地抓好扶持工作。
  
  (二)、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是搞好扶持工作的重要保障。只有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实行强有力的领导,真正体现“省负总责”、“县抓落实”,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发挥“三个积极性”,是做好扶持工作的必要条件。要搞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必须具备“三个积极性”,即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性;各业务部门的积极性;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基层领导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这三个积极性非常重要,缺一不可。只有这三个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才能形成合力,把扶持工作落到实处。
  
  (四)、确立正确的扶持思路,采取得力的扶持措施,是做好扶持工作的有效途径。人口较少民族分布面广,情况千差万别,要搞好扶持,加快发展,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族、因地、因村、因户采取扶持措施,实实在在地帮助贫困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在解决温饱上做文章,在求实效上下功夫,才能让老百姓真正受益,才能使扶持工作取得成效。
  
  (五)、加大投资力度,抓好扶持项目落实,是做好扶持工作的关键。人口较少民族及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差,要加快发展。必须加大投入,狠抓扶持项目建设,这是实现国家“十一五”专项规划目标的关键。
  
  (六)、各级民委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发挥“助推器”作用,是做好扶持工作的重要环节。加快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是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我区这项工作开展中,各级民委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承担起牵头职能。领导带队多次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同时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联络、服务的作用,成为领导部门的参谋助手,同级业务部门的亲密战友,基层少数民族群众的娘家人,各级民委的扶持工作,得到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07年我区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实施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十一五”规划,下力量抓好自治区政府[2006]2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我委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民委和有关部委的指导支持下,更加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发改委组织实施好专项规划,积极协调自治区有关厅局和呼伦贝尔市及8个相关旗市,下力量抓好扶持项目的对接和落实,抓好对所有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的扶持工作,同时对10个试点村的扶持工作进行初步验收。
  
  内蒙古自治区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承接大好来势,巩固已有成果,全面稳步推进的任务还相当艰巨。我们决心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虚心学习兄弟省区的先进经验,借这次会议东风,乘势而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务求实效,为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伟大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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