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昆明、红河、昭通等州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积极配合食安、工商、卫生、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及时排查和整治清真食品安全隐患。
一是多管齐下加大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力度。昆明市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加大清真食品市场监管力度,维护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秩序,检查30余家清真餐饮业,高校、机关餐厅;依法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926家,办证率为85%;联合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做好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管工作;重点做好“五查”,即查证照是否齐全、关键岗位是否配备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员工、是否具有专用场所、专用器具、原料来源是否符合清真食品要求、相关票据是否齐全等,全市共开展日常检查1500家(次),限期整改35家(次),取缔3家,开展专项检查500余家(次),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对假冒“清真”的坚决依法查处。
昆明市建立由57名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组成的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队伍,制定出台《昆明市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每名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每年给予工作补贴;制作发放《昆明市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工作手册》、《昆明市清真食品监督管理工作通讯录》,为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昭通市民宗局经过调研、征求意见,对《清真食品准营证》进行修订并正式发布,使昭通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管理清真食品有了规范的政策依据。
二是加强对清真食品监管和从业人员培训。昆明市民委举办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培训班,对推荐的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进行培训和考试,经培训合格的颁发《昆明市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证》;昆明市民委、昆明市伊斯兰教协会、昆明市呈贡区民宗局、呈贡区伊斯兰教协会在呈贡区清真寺组织举办清真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班,呈贡区各高校、医院、机关等单位的清真食品负责人以及清真食品经营户负责人等参加培训。市民委清真食品办公室负责人向参训人员详细讲解了《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昆明市伊斯兰教协会负责人向参训人员讲授了伊斯兰教和清真食品的相关知识。培训会提出,一是清真食品从业人员要提高认识,站在维护民族团结的高度,增强责任感,严格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二是符合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单位,必须按照程序申请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并按时进行年检;三是清真食品实行网格化管理,义务监督员履行好监督责任,确保监管无死角;四是伊斯兰教协会运用自身影响力,在广大穆斯林群众中宣传和呼吁,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通过正当渠道,用法律法规理性解决,防止矛盾扩大化。
三是加强社会面的教育培训。昭通市举办第十一届昭通回族青年爱国爱教培训班,来自昭阳区、鲁甸县、大关县、永善县的60多名回族在校大学生和应届高考生参加专题培训讲座。昭通市、昭阳区民族宗教部门负责人作了“当一名合格的回族青年”的专题讲座,讲解了回族历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等,要求回族青年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红河州政协召开少数民族界及宗教界委员座谈会,传达红河州委个旧沙甸地区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引导少数民族界和宗教界委员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和作用,促进全州长期稳定和谐发展,实现宗教和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四是正确引导舆论,强化宣传正能量。昆明市民委印发《清真食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选编》;昆明市西山区民宗局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向各族群众发放《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昆明市回族等少数民族殡葬管理办法》、《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宗教事务条例》等宣传材料,并现场咨询,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切实扩大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的覆盖面。玉溪市民族工作部门编印发放《民族宗教知识小手册》,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宗教事务条例》对正常的宗教活动提出的要求及对非法宗教活动的界定等内容,广泛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普及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宣传栏、黑板报、局域网、校内广播、橱窗展示等形式,积极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正确引导舆论。
当前,我省主要回族聚居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