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督查调研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5〕248号)精神,省民族宗教委高度重视,结合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相关要求,现将我委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提高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民族宗教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省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行信息公开制度,督促工作落实。成立了由省民族宗教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中心负责协调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还指定了专人作为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真正做到专人专岗位负责。
(二)严格落实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完善制度,细化措施。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省民族宗教委结合实际对《条例》进行了细化分解,重新修订完善了《省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省民族宗教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已正式发文实行,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信申请公开、公开发布方式、公开保密审查、公开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落实了相关责任措施,为省民族宗教委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从制度上规范和强化了全委系统信息公开和计算机网络保密安全工作。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省民族宗教委对培训学习《条例》工作进行任务分解,由人事处负责全委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委办公室和信息中心负责开展具体业务,监察室督促相关部门和处室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省民族宗教委组织全委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条例》及相关材料,使全委干部职工在思想上、认识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有了很大的提高。省民族宗教委专门召开了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业务培训,对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三是安排经费,充实人员。结合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安排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政务信息查询工作的落实,将原来的省民族信息中心组建为省民族宗教信息中心,负责协调信息审核、发布工作,并明确专人专岗位负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条规定,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要求,2015年,省民族宗教委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云南民族宗教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0余条。
(一)积极推进部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社会关注问题的信息公开,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
严格按照财政厅做好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明确要求,按时向社会公开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行政支出情况,细化“三公”经费解释说明。详细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费用,更好地接受公众监督。把干部群众最关心的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评选公示、招标采购等事项实行全过程公开。全程公开云南省参加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赛况及获奖情况,组织各大媒体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先进典型事迹进行了深入的宣传报道,在社会上唱响了主旋律、传递了正能量。及时公布云南民族大学、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及省民族中学招生计划等情况。
(二)全面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2015年,我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了主动公开的内容,完善并及时更新了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全面、准确、有序发布了各种规范性文件及其它需公开的文件,加大了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优化公开形式、细化公开内容,坚持依法、主动、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
(三)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及回应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29号)要求,我委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政策解读机制,将能公开的政策文件一律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及云南民族宗教网进行了主动公开,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准确传达了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不断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并及时跟踪关注公开后的舆情反应,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和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第一时间依法按照程序进行了回应和处置,并持续根据事态和处置情况发布动态信息,做到有效及时回应了社会关注,正确引导舆论情况。
(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独特优势,大力宣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取得的成就,为推进“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大力宣传省委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围绕民族工作成就和经验,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及时宣传了我省“十二五”以来民族地区民生改善工作的成效,民族工作取得的成就与经验等;三是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云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省民族宗教委2015年重点工作、重要会议作为重点公开进行宣传,在云南民族宗教网首页开设了“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云南省参加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云南省民族宗教法治宣传活动”、“七彩云南行、两岸民族情”等专题网站。
(五)优化整合政府信息发布体系、积极公开有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的落实情况。
一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网站平台。2015年,通过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结合全省民族宗教信息公开需求,进一步更新完善了省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调整了栏目,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年报、机构职能、通知公告、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业务及服务等10余个栏目,满足并保证全省民族宗教政府公开信息的及时公开与宣传。
二是将门户网站“云南民族网”升级改版为“云南民族宗教网”。由于原省民族宗教委和省宗教局合并组建为省民族宗教委,我委将民族宗教政府信息发布进行了有效整合,将门户网站“云南民族网”升级改版为“云南民族宗教网”,以宣传民族宗教工作为主线,普及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目标,以省民族宗教委政务信息公开为重点,开设了民族宗教委简介、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民族宗教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栏目,并不定期开设民族宗教工作重大活动专题网页进行宣传。利用网站平台,多方式多渠道地加大民族宗教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真正做好以政府信息公开及宣传来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
三是利用阳光政府政务信息查询平台,加强信息查询服务。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委开通了政务微信、网上信访、政务信息查询在线解答平台,高质量解答了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查询电话。
(四)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围绕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我委对22项权责清单通过云南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平台(地址:http://qingdan.ynbb.gov.cn/show_list.html?departmentId=b87ae290f2a042fdb7050255e786c45c)和云南民族宗教网及省民族宗教委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公开公布。每年及时对财务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发展规划、行政审批事项、重大项目建设、政府采购、招标、资金管理等进行了公开,真正做到了重点领域信息实时、准确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对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收到申请情况。2015年我委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2015年我委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故未涉及申请处理政府信息。
(三)咨询处理情况。2015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查询)共32人次,其中96128电话查询6人次,网络查询4人次,现场咨询12人次,其它方式咨询10人次(网上信访)。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未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制定并完善了《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办法规定,由委监察室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积极构建并完善群众利益诉求受理办理机制。2015年,我委没有收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举报、投诉,也未出现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根据近几年的工作总结得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保密范围难以把握,公开的流程标准和保密审查如何规范;二是在一些“信息”是否公开仍处于“盲区”。如一些领导批示、人事财务问题、对社会稳定问题等。另外,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要任务,省民族宗教委将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和热点问题,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持之以恒,扎实抓好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做得更好、更实。
根据上述问题,今后,省民族宗教委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以及信息公开考核考评机制。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突出网站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功能作用,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积极通过新闻媒体等载体全方位、多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充实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附件:2015年省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6年1月20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2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
件 |
3 |
(二)通多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0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2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0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2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
人 |
无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