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初评会召开

来源:监督检查处、楚雄州民宗委       发布时间: 2017-06-01 15:28:47       【字体:大    中  

5月22日至26日,以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陆永耀为组长的省考评组,以及全省其他15个州市及石林县等10个县区民宗部门领导组成的互观互检组一行,对楚雄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进行初评、互观互检。 

 

会议现场1

 

5月25日下午,在楚雄州会务中心召开楚雄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初评会。省考评组、互观互检组成员及楚雄州党政领导杨斌、赵海仙、杨静、熊卫民、马闻、李德胜出席会议。会议由州委副书记、州委统战部部长赵海仙主持,副州长马闻作工作汇报,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斌作表态发言。

 

考评组组长、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陆永耀讲话

 

马闻在工作汇报中说,楚雄州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牢固树立“不重视和不研究民族工作的领导干部,不是合格、称职的领导干部;做不好民族工作,全盘工作也做不好”的意识和“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创建工作作为全州“强基工程、亮点工程”和“一把手工程”来抓,奋力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示范引导、全面推进”的思路,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持续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社区、示范单位建设,优先解决民族聚集区贫困问题。2013年以来,全州投入民族专项资金3.01亿元,整合各类资金57亿元,着力打造“率先发展、全面小康”、“精准脱贫、跨越发展”和“突出特色、融合发展”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到目前,州委、州政府命名了992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和19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其中,省级示范县2个、示范乡镇8个(含国家级1个)、示范村130个、示范学校137所、示范社区3个(含国家级1个)。创建了国家级和谐寺观教堂4所,省级和谐寺观教堂10所,州级和谐寺观教堂149所。

 

州委副书记、州长杨斌作表态发言

 

陆永耀对楚雄州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创建方向把握准,措施有力;创建工作重点突出,亮点显眼;汇聚各民族力量,民族关系和谐;各族干部群众干劲十足,勇于担当;创建工作示范引领突出,落地见效。省考评组一致认为,楚雄州开展创建工作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州、县、乡、村同步创建,“三个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全州各族干部团结一心,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创建工作成效显著;楚雄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自检自查报告实事求是,各项工作达到创建考评标准,考评组原则同意示范州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州委副书记、州委统战部部长赵海仙主持会议

 

考评组就楚雄州下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抓住区位优势,实施好《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16—2020年)》,加快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二要深入持久开展创建工作,巩固现有成效,推动创建工作再上新水平。三要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七进”活动,不断扩大创建工作覆盖面。 

 

副州长马闻作工作汇报

 

杨斌代表州委、州政府作表态发言,他说,楚雄州将始终坚持战略性推动,以创建统领改革发展稳定和民生工作;坚持科学的实践途径,抓两头带中间,在结合上下功夫,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坚持构建民族工作大格局,发挥民宗委跨部门协同工作的职能作用,统筹各方各部门力量,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全力推进;坚持以愚公移山精神、钉钉子精神、工匠精神抓推进;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考核组提出的意见建议,抓好整改,扬长板、补短板,提升创建成果。杨斌表示,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楚雄州将持续巩固提升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努力开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会议现场2

 

会前,考评组一行在副州长马闻、州政协副主席李德胜的陪同下,先后到南华、姚安、大姚、永仁、武定、禄丰6县14个点实地察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示范点建设情况,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查阅档案资料、走访各族干部群众的方式对楚雄州创建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组认为,楚雄州的创建工作扎实,特点、亮点突出,成效显著,互观互检收获不小,启发很大,深受鼓舞。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州民宗委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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