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文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宁洱县列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中央交给云南的一项光荣政治任务。示范区建设启动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推进”的思路,省民族宗教委于2013—2015年制定实施了第一轮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启动实施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继续打造一大批类型多样、各具特色、具有标杆性的示范典型,创造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推动形成示范区建设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创建格局。2017年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4月17日召开了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强大保障。
示范县的选择是综合考虑民族、地域、示范类型等因素决定的,第一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中普洱市的孟连县列为了示范县,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中普洱市的西盟县列为了的示范县。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已于今年1月实施,并通过政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不能再调整和增加示范点名单。宁洱县是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的诞生地,省民族宗教委一直以来大力支持宁洱县的示范点创建。第一轮示范创建工程中安排了宁洱县1个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第二轮示范创建工程对宁洱县给予了倾斜支持,示范点增加为1个示范乡镇、8个示范村(特色村),每个示范乡镇省级2年补助资金300万元,每个示范村(特色村)省级补助资金100万元,三年预计支持宁洱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资金约1100万元。
同时,我们鼓励和支持各地结合自身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示范创建活动。民族团结誓词碑被誉为“新中国民族团结第一碑”,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2015年由宁洱县民宗局组织实施的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史陈列馆精品陈列项目已批准立项实施。项目计划依托民族团结誓词碑,建设7个展览馆(概况馆、普洱古府文化馆、思普革命老区馆、国庆民族观礼馆、丰碑展馆、思普辖区民族团结发展成就馆、普洱茶源馆),收集文史书刊资料350件,革命文物性衣物资料70件,历史事件绘画40副,文史照片1000张,文史图片200张,金属资料50件。省民族宗教委安排云南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项目经费60万元用于征集、布展等相关项目建设。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围绕誓词碑做好宣传,提升宁洱县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更好成效。明年是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收官之年,目前,我们正在考虑制定下步示范创建工程,届时共同努力争取把宁洱县列为示范县。
感谢您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关心支持。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