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6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7-06-01 10:28:22       【字体:大    中  


王武英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通海县兴蒙乡“中国南方高原蒙古族部落”少数民族特色小镇项目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6年,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共同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上报了《关于上报2016年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投资需求计划的请示》,我省大理州剑川县沙溪镇等8个特色小镇建设项目得到国家级专项建设基金投资资金的支持,目前,8个特色小镇建设项目正在抓紧实施。

由于此项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议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分别向由县、州、省发展和改革部门逐级申报国家级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省民族宗教委将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云南民族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4月11日

打印页面      |     分享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