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正新等3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文山边境民族自治州扶持发展力度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也是中央交给云南的一项光荣政治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面推进”的思路,省民族宗教委制定实施了第一轮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启动实施第二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继续打造一大批类型多样、各具特色、具有标杆性的示范典型,创造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推动示范区建设形成以点串线、以线连片、以片带面的创建格局。2017年2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16-2020年),4月17日召开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为云南省2020年全面实现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强大保障。文山州委、州政府结合边疆民族自治州的实际,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争创全国边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自治州的创建目标。
一、支持文山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示范区建设自启动以来,省民族宗教委一直大力支持文山州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在两轮示范创建工程中安排了文山州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16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2个民族特色乡镇、13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60个民族特色村建设,支持文山州示范创建资金约2.6亿元。同时,由我委牵头实施的《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也对文山州的麻栗坡、富宁和马关三个边境县给予了资金倾斜安排,三年投入约5.8亿元。另外,我委牵头编制的《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已公布实施,该规划实施6个工程、30个项目,设置了33个量化指标,确保示范区建设实体化、工程化、项目化,进一步加大示范区建设推进力度,规划实施对包括文山州在内的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将有更大的推动。我们同时也鼓励和支持文山州结合自身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示范创建活动。
二、高度重视文山州脱贫攻坚工作
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文山州脱贫攻坚工作,在政策脱贫攻坚工作上,先后开展了丘北县僰人专项扶贫、富宁县瑶族支系山瑶专项扶持,将文山州8县(市)纳入了滇黔桂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统一规划之中,从国家到省级层面,从政策到资金都给予了重点倾斜。2016年,国家民委会同交通运输部一起到我省调研,专项给予云南沿边地区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每公里25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覆盖了文山州马关、麻栗坡和富宁3个县,在下一步工作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将逐年增加,省级财政将按照不低于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比率配套,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将按照不低于全国平均增幅水平增长。
三、对文山州其他扶持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建设:2017年全省预下达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40万户,其中在安排给文山州25754户的基础上,又追加1万户任务,给予文山州农村危房改造倾斜支持。对文山州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给予积极支持。
二是安全饮用水项目建设:2016年4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省水利厅已牵头组织实施。文山州属于“滇桂黔石漠化片区”,省级层面,由省水利厅和林业厅牵头实施片区扶贫工作;省水利厅已编制实施了《云南省石漠化片区“十三五”水利扶贫行动计划》和《云南省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水利扶贫实施方案》。省水利厅将继续发挥牵头作用,联系协调文山州石漠化片区各行业帮扶部门最大限度支持片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社会事业建设。督促协调指导片区县倒排时间,对标对点,精准扶贫,全面落实片区实施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片区骨干水网工程建设、水网配套工程建设和民生水利工程建设。
三是美丽宜居乡村建设:2016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已更名为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村,自2009年实施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村建设任务以来,省委农办长期支持文山州美丽宜居乡村项目建设,共下达文山州9批807个建设任务,省级补助资金达22875万元,文山州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数量比全省平均水平多104个,省级补助资金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187万元,今后省委农办仍将继续加大对文山州美丽宜居乡村省级重点建设村的支持力度。
以上各项扶持,进一步促进了文山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加大对文山的扶持力度,为文山州全面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添砖加瓦。
希望你们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省民族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星宇 0871-6530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