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56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7-06-19 11:04:23       【字体:大    中  

  盘金祥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南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工作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建设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保护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形成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和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意义。我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工作,将其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中明确提出“支持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事业发展,做大做强云南广播电视台民族语频道,支持有条件的民族自治地方开办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网站,在民族自治地方已开办的电视节目中增加民族语言节目的播出比例”。《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也明确规定“省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广播电视媒体应当开设少数民族语言频率、频道或者栏目,并逐步增加播出语种。”

  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和重视下,包括广播电视在内的少数民族语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据调研,全省出版发行有14个民族18个文种的各类图书,6种文字报纸和3种文字期刊,民族文字出版发行总类位居全国之首。有12种民文出版音像制品,民文出版物品种共计230余种,年总印数1524多千册(份、盒、张)。有32个电台(站)开设了少数民族语广播电视。但正如提案所说,随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推进,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相关工作需要得到进一步加强。

  关于您“把加强云南广播电视台少数民族语言广播作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重要项目之一,划拨专项经费,大力推进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的媒体融合发展道路,建设云南省少数民族信息传播中心,打造云南最具影响力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新型主流媒体”的建议。

  第一,“做大做强云南广播电视台民族语频道”,已列入《规划》,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根据职能职责,积极配合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在政策、经费等方面积极支持云南广播电视台民族语频道建设发展工作。

  第二,《规划》明确提出,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要“加大对民族类宣传媒体支持力度,成立民族宣传微媒联盟”。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与云南广播电视台进行沟通衔接,加强云南广播电视台民族语频道与云南省民族宗教信息中心的交流合作,并将云南广播电视台民族语频道纳入民族宣传微媒联盟,不断提高民族语言广播电视的影响力。

  第三,2017年3月15日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赵金同志组织召开云南广播电视台民族广播专题会议,会议明确提出“根据民族广播频率的特殊性质和定位,由省财政厅牵头,云南广播电视台配合,核定所需经费,按程序报批”。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积极配合省财政厅和云南广播电视台做好保障工作。

  感谢您对民族文化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5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凤岐  6532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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