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大学、广西民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贵州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湖北民族学院、西藏民族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四川民族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河北民族师范学院、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我委定于6月1日至3日在大连民族大学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高校经验交流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总结交流高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经验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有关工作。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 全天报到;
6月2日 上午考察大连民大创建工作,下午赴金普新区考察校地共建工作;
6月3日上午各院校座谈交流创建工作,下午返程。
三、参加人员
各院校分管校领导、相关业务处处级干部各1名。
四、费用承担
参加人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员单位承担,活动期间食宿费由国家民委承担。
五、相关要求
请于5月26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0411-87618179,并于6月1日到大连民族大学培训中心(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报到,航班、车次信息请在回执中注明。
联系人:大连民大王喜春 0411-87656063 13889567767 监督检查司李世强 010-66508618 13401020828
国家民委办公厅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