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云民宗许〔2017〕8号)
来源: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7-12-01 14:39:2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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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民宗许〔2017〕8号
大理州佛教协会 :
经审查,你(单位)于 2017 年 2月10 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申请印制《大理佛教》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符合 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七条以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令第2号)第二、七、八、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 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