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云民宗许〔2017〕10号)

来源: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7-12-01 14:39:23       【字体:大    中  

  大理崇圣寺 :

  经审查,你(单位)于 2017 年 5月24 日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申请印制《云上佛教》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符合 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第七条以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令第2号)第二、七、八、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7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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