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规范2018年中考加分照顾政策

来源:昆明市民宗委       发布时间: 2018-05-23 09:32:24       【字体:大    中  

  5月21日,昆明市招生委员会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中考加分照顾政策。

  2018年,昆明市中考可加分照顾的考生分为五种情况:一是烈士、军人和人民警察子女。烈士子女、获公安部表彰的一级或二级英模子女、驻艰苦边远四类以上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12分;因公牺牲的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驻艰苦边远三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驻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照顾9分;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现役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驻艰苦边远二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6分;荣立个人二等功的现役军人或人民警察子女,照顾3分。

  二是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获省人民政府或国家有关部委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12分;获州(市)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9分;获县(市)区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子女,照顾6分。

  三是少数民族。户籍在民族自治县、其他县(市)区的民族乡并在当地初中就读的少数民族,照顾6分。

  四是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云南省内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照顾6分。

  五是归侨(侨眷)子女、台湾籍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华侨)子女、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科技奖的侨眷子女、台湾籍考生,照顾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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