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扎实开展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

来源:西双版纳州民宗局       发布时间: 2018-06-11 09:31:05       【字体:大    中  

  近年来,西双版纳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在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设立专门为少数民族提供法律服务的懂当地少数民族语言的联络员,在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安排少数民族干部值班,为少数民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开展法律宣传、咨询、调解、诉讼指导以及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提供法律服务。二是针对各地少数民族风俗和宗教习惯,开展“法治走边关”活动,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专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免费法律咨询,免费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公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法律援助机构地址、联系电话,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法律援助制度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三是开辟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于前来申请法律援助的一律“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让他们“少跑路、不跑路”;对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以及解决劳动保障、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纠纷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无须再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对于70岁以上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实行预约和上门服务,直接提供法律援助。四是加强对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咨询、受理、指派、跟踪、旁听、回访、归档等环节的监督,确保少数民族群众能够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2016至2017年,全州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办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案件2432件,解答少数民族法律咨询12634余人次,在少数民族聚集的地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72场次,接受法律援助宣传的少数民族达2.1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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