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永平县出台党建与民族团结进步双推进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大理州民宗委       发布时间: 2018-06-13 09:54:46       【字体:大    中  

  日前,大理州永平县印发《永平县党建与民族团结进步“双推进”行动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全县要从五个方面抓好党建与民族团结进步“双推进”工作落实.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筑牢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基础。深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教育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是坚持以建强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为根本,筑牢民族团结进步政治基础。要强化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力度。

  三是坚持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筑牢民族团结进步发展基础。强化少数民族地区项目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民族特色产业。

  四是坚持以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为载体,筑牢民族团结进步文化基础。加强民族文化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力度。

  五是坚持以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基础。力争在全县打造一个示范乡镇,每个乡镇打造一个示范村,打造一批示范学校和示范单位。

  《意见》强调,要建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一把手工程”领导机制,按照“逐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通力合作的示范区建设格局,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围绕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典型培养等方面,进一步分解和细化各项指标,明确考核程序和时限,建立完善一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责任制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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