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

来源:昭通市民宗局       发布时间: 2018-09-30 10:33:52       【字体:大    中  

  近年来,昭通市紧密结合散居民族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推动民族语言文字抢救、保护和传承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从2010年起,市级财政每年安排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经费100万元,用于全市民族语言文字抢救、保护和传承等工作;同时,各县区每年也预算相应资金推动辖区民族语言文字不断繁荣发展。二是深入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和“百名人才”培养工程项目,争取并完成省级民族文化项目77个,其中涉及语言文字42个,占文化项目总数的55%;省级投入专项资金854万元,其中语言文字项目资金404万元,占47%。三是完成19个民族乡文化站建设,建成部分民族村、民族自然村文化活动场所,建成葡萄井彝族六祖文化广场、鲁甸伊斯兰文化风情园以及威信湾子苗寨、彝良木椿沟苗寨等一批民族特色景区和村寨,民族文字成为民居特色的重要标志。四是每年预算专项资金鼓励支持各少数民族举办丰富多彩的民族传统节日庆祝活动,利用民族语言文字广泛宣传“三个离不开”等思想意识,为促进全市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发挥了纽带作用。五是翻译出版彝族毕摩经书2卷、修复整理126卷,撰写彝文经典8部。鼓励支持民族语言文字工作者和爱好者翻译、整理、出版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图书和音像制品,出版了《乌蒙彝族指路经》《昭阳区滇东北次方言苗族传统文化》《镇雄县苗族芦笙集》等,并编印《北部方言基础彝语培训教材》《滇东北次方言苗语常用词汇》发放各县区各民族村寨,启动《昭通彝语地名志考》编译整理出版工作。同时,昭通苗家情音乐工作室创作和改编的120余首苗语歌曲在城乡广为传唱,深受群众喜爱,全市民族语言文字繁荣发展事业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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