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族宗教委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全面完成

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 2018-04-18 10:21:57       【字体:大    中  

  根据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为有序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省民族宗教委直属机关党委结合实际及时对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并严格按《关于开展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操作,坚持标准,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个基层党组织,把分类定级与达标创建和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等有机统一起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直属机关党委下辖4个党总支,37个党支部,按照基层组织分类定级全覆盖要求,分别对直属机关党委,4个党总支,18个机关处室党支部,委属单位8个党支部,4个宗教院校团体党支部,7个机关和委属单位离退休党支部进行了分类定级。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以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为依据,采取单位自评、民主评议、上级评定、公示定级的方法分为“先进”“中间”“后进”3个等次。机关党委派出工作组参加了各基层党组织满意度测评工作,同各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情况交换了意见,收集到对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建议11条。直属机关党委根据各党组织初评意见和满意度测评情况,在听取机关纪委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的初评意见,于4月12日召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评选出15个先进党组织27个中间党组织,并进行了网上公示,相关情况及时上报了省委省直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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