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5月,云南省被教育部、国家民委批准为“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试点省份以来,省教育厅、省民族宗教委从维护边疆稳定、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战略高度出发,精心部署、密切配合,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实效。
一是建立千所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为了更好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开展,在全省范围内建立1000所民族团结教育示范学校,并进行授牌。二是举办幼儿园到大学的骨干教师培训。每年大规模举办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行政人员和骨干教师培训,提高学校和教师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创新活动的能力,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有人管、有人抓,进课堂、进头脑。三是开展内容丰富的系列展示活动。坚持在《云南教育》《今日民族·中小学版》开设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专栏,组织学校师生积极参加民族团结教育征文活动,举办全省性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说课比赛,分期分批开展幼儿园到大学的民族体育、民族音乐、民族舞蹈、民族服饰、民族饮食、民族节庆、幼儿双语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展示活动。
通过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旨在引导各族师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五个认同”,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