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34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文化宣传处       发布时间: 2018-07-05 18:09:21       【字体:大    中  

  云民宗发〔2018〕46号

  李自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建议》(第0345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云南是全国民族成分最多、自治地方最多、世居少数民族最多、特有民族最多、跨境民族最多的省份,是祖国多民族大家庭的缩影。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云南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共同创造了丰富多元、极具魅力的民族文化,成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工作时指出,云南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瑰宝,要积极加以支持和发展;并提出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要部署。

  一、关于“提高深化认识”的建议。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不断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工作,将少数民族文化作为云南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重要内容:出台了《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提出建设民族文化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开发等要求;组建了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任组长,省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省民族宗教委;加大了资金保障力度,不断推动云南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弘扬推广。

  二、关于“坚持政府主导”的建议。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不断加大对民族文化抢救保护的投入力度。自2010年起,省财政设立云南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专项经费每年2000万元。自2011年起,省财政又设立云南省世居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专项经费每年1500万元。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文产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设立的部分资金,如文艺精品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经费等,也可用于民族文化抢救保护工作。

  三、关于“推广楚雄做法”的建议。楚雄州长达10年的积极探索和成功实践值得学习借鉴。目前,我省已启动“时代民族—云南15个特有少数民族电影工程”,记录发掘各民族历史文化。同时自2013年起,省民族宗教委启动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工程项目,挖掘整理、抢救保护、传承开发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物古籍、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文化遗产,扶持民族文化重要出版物;至今累计投入7793万元,覆盖全省16个州市,25个世居少数民族,抢救保护773个项目。相信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定将积极推进各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开发。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根据《云南省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16—2020年)》中提出的要求,认真吸纳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将示范区建设、政府主导、地方经验结合,进一步挖掘、整理、抢救、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

  感谢您对民族文化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

  (联系人及电话:黄雯 0871—6532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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