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族宗教委关于2017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8-01-09 15:12:23       【字体:大    中  

2017年,省民族宗教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2017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分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指定4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日常工作,开展依申请公开的受理、交办、回复等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省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省民族宗教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关于印发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发布方式、公开保密审查、公开责任追究、各处室职责分工等内容进行明确。

二、加强载体建设,丰富公开形式

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全面提升政府网站的权威性和影响力。结合云南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优化整合,调整栏目,以宣传民族宗教工作为主线,普及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目标,政务信息公开为重点,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并不定期开设民族宗教工作重大活动专题网页进行宣传。利用阳光政府政务信息查询平台,加强信息查询服务,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省民族宗教委开通了政务微信、网上信访、政务信息查询在线解答平台,并依据职能分工不断拓展完善“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内容和方式,让政民沟通渠道更便民、更快捷。

三、加强主动公开,做好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省民族宗教委通过门户网站共计发布信息1万余条。在政府信息公开板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条,分别为:通知公告栏目52条、政策法规栏目20条、人事任免栏目22条、规划计划栏目2条、招录栏目4条、行政许可栏目14条、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栏目14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栏目25条、其他信息3条,主要公开载体为云南民族宗教网,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8件。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省民族宗教委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信息公开工作未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以来,省民族宗教委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在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服务人民群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部分处室对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没有配备专职人员,且人员变动频繁;公开信息的分类缺乏操作性,且民族宗教领域敏感信息、涉密信息较多,“公开”和“保密”在具体实践中难以界定,对依申请公开信息属性的确定难以把握;部分工作人员对依申请公开政策法规不熟悉;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通报考核等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针对以上问题,省民族宗教委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执行到位。同时,增加投入,保障经费、设备,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不断提高全委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认识。三是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按照“谁制作、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的原则,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属性,需明确公文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3种属性中的一种。四是进一步规范办理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和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按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确保每件申请都能得到规范答复。同时,逐步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作出答复。五是加强督查指导。建立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通报批评机制,委政务公开办定期进行专项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及时查找和分析不足,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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