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沧市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进一步对全市少数民族教育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重点扶持,把民族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推进民族教育创新发展。
坚持教育投入向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倾斜,民族教育加快发展。目前,全市共有民族中小学8所,“双语”幼儿园44所,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5%,共有少数民族学生16.1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42%。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100%覆盖。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双江县等4个边疆县实现14年免费教育。在市民族中学面向全市招收少数民族学生的基础上,又在市内的2所省一级完中增设6个少数民族高中班,面向全市11个世居少数民族学生招生,市级财政给予每生每年2000元的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