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怒江州举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宣讲报告会。
宣讲报告会邀请省民族宗教委政策法规处主要负责人作专题辅导。
会议指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结合怒江州发展谋划的实际之举,更是推动怒江州打赢深度贫困脱贫攻坚战、决胜2020的有效之举。会议要求,要解放思想,提高站位,确保创建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双融合、双推进,奋力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和全州建档立卡贫困群众脱贫、贫困县摘帽两项达标同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怒江2020”新目标。要强化领导,突出重点,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指标落实到位,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同时成功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要加大宣传,持续引导,继续发扬“怒江缺条件,但不缺精神、不缺斗志”的脱贫攻坚精神,坚持“苦干实干亲自干”的脱贫攻坚作风,在全州形成创建工作热烈氛围,确保2020年顺利实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