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出台《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实施方案》,首次建立“基本报酬绩效补贴 集体经济创收奖励 养老保险补贴”结构补贴制,让村干部经济上有甜头、工作时有奔头,全面激发村干部队伍活力。
《方案》规定,享受补贴的人员包括村干部和村小组干部两类。今后村干部的薪酬将包含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补贴、村级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养老保险补贴四个部分。
《方案》科学设置各项补助标准。在基本报酬方面,村党组织书记的基本报酬按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两倍标准核定,对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县(市)区按全市平均水平核定。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兼文书)、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基本报酬分别按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的95%、85%、85%、85%确定。此次补助采取“省级财政补助 市级财政配套 县区财政兜底保障 村级自我造血”的方式,加大村干部岗位补贴资金来源保障力度。
建立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在提高标准的同时,各县(市)区要结合地方实际,围绕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设置绩效考核目标,建立村干部绩效补贴制度,按不低于当地村党组织书记全年基本报酬的20%、不高于全年基本报酬的100%确定。《方案》同时规定,各县(市)区要建立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村干部工作的绩效考核,完善、落实和严格绩效考核制度,兑现村干部绩效补贴,体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不搞平均主义,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兑现绩效补贴。
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则由村集体负担,倒逼村干部增强抓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和内在动力,激励村干部在乡村振兴方面多动脑筋,为村民解难题、办实事、谋发展。创收最高奖励额度一般不得高于当地乡镇(街道)新录用科员年平均工资水平。此外,推行养老保险补贴,积极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实行在职村干部每人每年1200元定额补助,个人缴纳年度养老保险金额低于1200元的按实际缴费金额补助,让村干部老有所盼、老有所养。
村小组干部享受误工补贴。村小组干部包括在职村民小组党组织书记、村民小组长,其享受村民小组干部误工补贴,不得低于每人每月400元。村民小组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小组长“一肩挑”的,补贴标准上浮50%。
另外,还要加大对村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为在职村干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安排村干部体检,有条件的地方可将范围扩大到其他村“两委”成员和村民小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