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州出台《关于贯彻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各族群众必须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牢固树立“三个不离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作为最高利益、神圣职责。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丰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网络阵地建设。二是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搭建促进各民族沟通的文化桥梁,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交流活动。三是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水平。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和示范单位建设,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深入持久高标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加快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持续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坚决打赢打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