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瑞丽法院在全国率先设立了涉外法庭,实行涉外案件归口管理。2016年,瑞丽法院在距边境线仅500米的姐告国门社区设立了“国门诉讼服务站”,2018年,瑞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国门调解室。
瑞丽法院通过“一庭一站”无缝对接,为包括华人华侨在内的涉外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并以此为枢纽,搭建起了诉调对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诉讼服务平台,法院内,投入资金1700余万元,打造了“民族特色型”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傣族、景颇族、涉外等专门调解室,设立党员示范岗,加大对民族法官、双语法官、缅语调解员的培养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纵向上,瑞丽法院在各乡镇设立了诉调对接站,在莫里瀑布、“一寨两国”等旅游景点设立了旅游巡回审判点。2016年以来,瑞丽法院共接待外籍当事人500余人次,其中华侨100余人次,提供各类法律意见400余条。横向上,瑞丽法院建立了与司法行政、外事、侨联侨办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出台了有关制度7项,开展对人民调解员的专项培训4场次,培训人员400余人次,在瑞丽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各调解组织的调处率大大提升。如瑞丽市姐相乡银井村涉外纠纷联调中心,近年来共成功调解涉外纠纷169起,其中涉侨纠纷20起,调处率达97%;瑞丽市宝玉石协会共调处纠纷1000余件,其中涉外涉侨纠纷100余件,调处率90%以上,标的额3亿余元,为群众节省诉讼成本近200余万元。
瑞丽法院率先成立“国门”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开展“四项创新”,便于处理涉外纠纷。
一是完善诉讼服务方式,扫除涉外涉侨诉讼障碍。翻译制作了缅文、傣文和景颇文等诉讼文书样式和法律宣传手册,聘请了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参与庭审和其他诉讼服务,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2016年以来,瑞丽法院共开展针对华侨等外籍人员的法治宣传70余场次,受教育人员达8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需要进入司法程序的,由轮值法官当场巡回立案。二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化解涉外涉侨矛盾纠纷。瑞丽法院与瑞丽市侨联侨办、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宝玉石协会、木材协会等行业组织建立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聘请了人民团体特邀调解员、缅方调解员等,引入行业交易惯例,用当事人易于接受的处理方法调解矛盾纠纷,并从中选任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涉外案件的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2017年3月,瑞丽法院通过引入缅方调解员,成功调处了一起涉外劳务纠纷,2名缅籍当事人将印有“胞波情深感公正,悉心调解化纠纷”的锦旗送到了瑞丽法院涉外法庭法官手中,感谢中国司法的公正和法官的悉心调解。三是创新文书送达方式,破解涉外送达难题。有的包含华侨在内的缅方当事人距国境线仅一丘之隔,但因涉及两国主权,不能直接送达,部分地区几乎不能送达。瑞丽法院采取委托缅方当地民间组织,如木姐华侨协会,傣族、景颇族协会等通知瑞丽周边缅方一侧的当事人进行送达;或通过委托瑞丽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由其逐级转交等方式协助送达,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扎实开展“国门”审判,拓展涉外普法方式。有针对性地选取华侨及其他缅籍人员在中国境内较为集中和突出的案件类型,把案件庭审开到了外籍人员较为集中的“第一线”,部分案件当庭用缅文或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普法、释法,并通过视频直播等方式,扩大宣传面,达到了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2016年以来,瑞丽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177件次,当庭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普法、释法活动67次,以案释法受教育群众达50000余人次。2018年8月,瑞丽法院在边境线上的“大国门”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外案件,并通过现场直播,由法院相关人员现场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