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成效初显。
一是经济跨越发展,夯实各民族团结进步基础。今年上半年市民族宗教局向上争取资金2560万元,启动实施1个示范县、21个示范村(特色村)、2个示范社区项目建设,安排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项目资金1000万元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家庭等“八进”活动,力争打造一批类型多样、富有玉溪特色的示范单位。今年上半年,峨山、元江、新平3个民族自治县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绝对数都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今年以来,完成了53个“直过民族”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打造“一地四乡”文化展示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围绕省级民族文化“双百工程”项目建设,实施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和濒危文化抢救保护工程,把弘扬哈尼族棕扇舞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梯田文化结合起来;着力打造峨山彝族“祖先文化”“火文化”“花鼓文化”三大品牌,做好“彝族花鼓舞”申报国家级非遗工作,“中国彝族花鼓舞之乡”区域文化品牌影响力得到扩张;编制完成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目录和规划,全市少数民族文化保护项目达319个,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15人;实施省级百名人才项目,通海公孙馨的“高台”项目、元江龙正福的棕扇舞项目、玉溪陈克勤的花灯项目和苏照祥的竹乐项目,三个国家级、一个省级非遗传承人项目得到实施。三是振兴民族教育,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2019年以来,全市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达99.93%、97.1%。在极少数边远落后、少数民族相对集中地区,个别幼儿园和部分小学低段和新平县部分小学以双语单文模式、双语双文模式开展双语教学。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结构。拓宽少数民族人才选拔渠道,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地区基层人才特别招录机制,降低少数民族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门槛;实施少数民族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和少数民族学生学历培养的特殊政策;广泛开展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专业化能力培训,培养一支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民族地区干部队伍、民族工作干部队伍,据统计,全市74个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少数民族干部313名;市直党政部门领导班子中有少数民族的比例达66%。至2019年5月底,全市共有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3.56万人,占全市人才资源总量的14%,少数民族党员占比30.5%。五是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水平。探索开展城市民族工作的有效途径,以不断提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归属感和幸福感为切入点,构建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在政策咨询、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协调服务,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切实加强清真食品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涉及民族宗教内部的出版物、影像制品和宣传资料,防止出现违反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的现象。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不断夯实基层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工作社会化,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维护团结稳定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六是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巩固各民族“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思想基础。坚持定期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广泛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作用,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国旗国歌、宪法和法律法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团结进步”“五进”活动增进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通过举办讲座、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切实做好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目前,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已成为贯穿全年、覆盖全面的常态化活动,全市上下、各行各业形成积极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