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五个更加”凸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效。
一是民族地区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抓实交通、水利、通讯、环保、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得到巨大改善、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提升,制约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的“瓶颈”不断被打破。2018年末,全市实现75个乡镇100%通沥青(水泥)路、建制村100%通硬化路,建制村通农村客运班车率为99.01%,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少数民族地区农村集中供水人口比例达到85%。全市民族地区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差距不断缩小,民族地区经济实现快速跨越式发展。二是各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通过整合各类资金,大力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兴边富民、扶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整族帮扶整乡推进等重点扶持政策,优势特色产业得到持续培植,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文化生活不断丰富,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达到了示范引领的目的,“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效果凸显。2018年末,全市14个民族乡(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973.79元,有5个民族乡(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53个民族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占全市民族村总数的44.9%。三是民族地区社会事业更加进步。始终以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从民族地区社会保障、民族教育、民族民间团体、民族地区文化体育事业等方面全力推进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大力发展少数民族高中阶段学历教育,结合不同民族地区特点,举办民族高中班,兴办民族中小学,开展“双语”教学。积极支持“保山市傣族文化研究学会”“保山市傈僳族文化研究会”“阿昌族文化研究学会”等民族民间团体开展经常性民族理论研究。民族地区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民族地区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9%以上,基本上实现了“户户通”;民族地区体育场所实现人均1.53平方米目标,积极开展民族节日及群众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举办四届保山市体育运动会。实施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工程,针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古籍、民风民俗等濒危文化,采取抢救性修复、整理出版、培训传承等方式进行抢救性保护,确保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延续。2013年至今,保山市实施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项目53个,总投资1178万元,挖掘整理了一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整理创作了一批少数民族题材书籍、作品并获国家级、省级奖项,小说《泥太阳》获全国少数民族文学最高奖“骏马奖”,布朗族竞技舞蹈《草球乐》获“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表演项目金奖。四是民族团结和谐局面更加巩固。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及民族文化保护、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民族政策,依法维护民族团结、依法促进民族地区发展、依法保障各民族平等权益、依法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助推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迈入法制化轨道,全力加强和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边境安宁、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局面。五是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更加有力。高度重视少数民族人才培养,组织、人事、教育部门相互协作,注重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理论水平、文化知识和业务水平。2018年末,全市少数民族干部1716人,占全市公务员总数的12.3%,全市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少数民族专业人员3614人,占总数的8.83%。保山高等院校积极培养少数民族高级人才,2018年保山学院在校少数民族学生达27.1%、保山中医药高等专业学校在校少数民族学生达23.8%、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腾冲)在校少数民族学生达32.7%,为培养少数民族高等人才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