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行多种资助政策帮助寒门学子圆梦大学

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 2019-06-25 14:36:58       【字体:大    中  

  我省学生资助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有效确保了贫困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在任何一个学段辍学。

  一是开展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县(市、区)学生的申请、评审及资助款发放工作。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二是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向家庭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资助中心收到借款申请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本、专科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三是发放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自2014年起,省财政出资奖励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云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连续获得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县(市、区)学生的申请、评审及资助款发放工作。四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发放学费奖励,从2016年起,对云南省考入一本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本科学习期间,除享受其他资助政策外,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县(市、区)学生的申请、评审及资助款发放工作。五是“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学费奖励,从2016年起,对云南省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直过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9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在其专科或本科学习期间,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县(市、区)学生的申请、评审及资助款发放工作。六是迪庆藏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学费奖励,从2016年起,对考入本科院校的迪庆藏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除享受其他资助政策外,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学费资助。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县(市、区)学生的申请、评审及资助款发放工作。七是开通“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规定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经济困难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目前各高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普遍开辟了“绿色通道”,在报到等环节安排有专人接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在困难资助方面会得到“一条龙”式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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