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9日,受李四明同志委托,陆永耀同志主持召开第3次委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省工作动员会、十届省委常委会第124次会议精神等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省工作动员会、十届省委常委会第124次会议精神等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委相关工作。会议要求:一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其他委领导为成员,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联络和会上处置工作机制。三要明确民族宗教部门扫黑除恶工作的重点领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州市对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场所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四要积极营造民族宗教领域扫黑除恶浓厚氛围,指导州市开展有重点、有广度、有深度的宣传工作,旗帜鲜明向社会释放“宪法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