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6日,李四明同志主持召开第4次委务会议,传达学习第四届全国自治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议精神,研究《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第四届全国自治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验交流现场会议精神,研究我委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抓贯彻落实。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族地区的牵挂和关怀转化为推进工作、实现脱贫奔小康的强大动力,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把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要明确帮扶重点任务抓贯彻落实。要认真落实扶贫精准方略,把扶贫工作重心、政策支持重心、资金和项目帮扶重心进一步向自治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全力推动扶贫开发和示范区建设“双融合双促进”,聚焦脱贫攻坚实施第三轮“十百千万”示范创建工程,创新推进第二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三区三州”政策,加快推进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精准脱贫,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定点帮扶任务,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三要巩固团结稳定大局抓贯彻落实。要重视政策引领团结稳定,重点抓好《关于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等即将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和规划的贯彻执行。
会议研究通过了《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会议要求,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要结合“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深学透《实施细则》。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