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民族宗教委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全面落实“五公开”,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起草公文时明确公开属性,并报委政务公开办审核;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先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将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一同报省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由省民族宗教委牵头编制的《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云政办发〔2018〕76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于2018年9月14日印发实施,9月19日在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10月31日组织召开了“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进行公开解读。二是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18年省民族宗教委共承办建议提案47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7件、省政协提案35件(其中重点提案2件),全国人大代表建议1件、全国政协提案4件。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根据办理内容注明公开或涉密,按照要求及时将办理结果在网上进行公开,共在云南民族宗教网首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全文公开7件。三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内容,根据《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要求,2018年7月、12月开展了2次随机抽查工作,随机抽取部分全省性宗教团体及其直属宗教活动场所开展随机抽查,抽查内容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修正案和《宗教事务条例》情况,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情况等,抽查结果均在云南民族宗教网公开。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深化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时在云南民族宗教网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专栏向社会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和2017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公开本单位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明细及经费增减情况说明,并把干部群众关心的人事任免、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国突”“省突”“国贴”“省贴”等专家人选推荐情况、招标采购等事项实行全过程公开。二是公开扶贫攻坚信息。根据省财政厅绩效评价有关规定,委托云南帮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云南省民族宗教委2016年解决民族地区特殊困难项目进行绩效再评价,并在云南民族宗教网对绩效再评价结果进行了公示。对2018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进行了公示,按照《云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资金项目审批下放到县。根据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确定并报送“十三五”期间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经评审,拟认定昆明斑铜厂有限公司等126家企业为云南省“十三五”期间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企业名单于2018年10月24日在云南民族宗教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异议。三是积极推进民族教育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云南省特有民族本科及大中专班招生信息、迪庆州怒江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试点工作,将“云南省特有民族本科及大中专班分州市分民族招生名额分配”“迪庆州怒江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试点工作承办学校确定”列入了省民族宗教委职权目录,绘制了权力运行图、岗位风险防控图,经委领导审定后,在云南民族宗教网上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关于做好2018年云南省特有民族本科及大中专班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迪庆州怒江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在云南民族宗教网、云南农业大学官网、云南省2018年高考招生计划版等网站上进行全文公布,详细告知社会重点关注的事项。主动公开云南省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说课比赛信息,比赛通知、获奖名单在云南民族宗教网上全文公布。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一是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报请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公文,提出明确的公开建议,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有关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布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2018年报请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省民族宗教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委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委领导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全面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事项。二是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做好信息发布,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每季度对本单位重要政策解读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经梳理,2018年省民族宗教委重要政策文件有《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宗教事务条例》,已在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内发布两个《条例》的释义。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做好舆情回应工作,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将应对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网络舆情纳入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重点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问责制度,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维护团结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涉及民族宗教因素情报信息协作机制,定期开展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不断提高网络舆情监测预警能力。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和移动客户端做好重要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关切工作,发挥“定向定调”作用。推行“互联网+”宣传工作,开展网上问答、网上宣传、网上办公,在云南民族宗教网首页开设专栏进行民族宗教法规在线宣传,开通了民族宗教法治宣传工作QQ群和省民族宗教委官方微信,通过微信平台和QQ群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群众关心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进行宣传答疑,营造全社会凝聚“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共识。
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方案的通知》。一是2018年通过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了2次新闻发布会,即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和云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新闻发布会。2018年10月31日,组织召开了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省政府副秘书长普建辉同志在发布会上介绍了第一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并对第二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内容作了介绍。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马开能同志在发布会上对云南省第二轮沿边三年行动计划与部门专项规划作了解读,中央驻滇、香港驻滇、云南省、昆明市30余家新闻媒体参加了发布会。11月23日,组织召开了云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新闻发布会。省筹委会副主任、民族宗教委副主任李正洪同志通报了省第十一届民族运动会整体筹备工作情况,对运动会宗旨、背景、日程安排、项目设置、开闭幕式、民族大联欢、会徽、会歌、吉祥物、主题歌等情况作了介绍。二是2018年1月8日,与省文化厅合办了云南省首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新闻通报会,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李正洪同志主持新闻通报会,省文化厅副厅长杨德聪出席新闻通报会并对本届汇演作出了详细通报。三是2018年11月26日,省民族宗教委与省委统战部等合办了云南召开改革开放40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李正洪同志参加民主法制主题新闻发布会,围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了发布。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按要求编制完成本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同时,完成了本部门自建“云南省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审批电子备案系统”与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信息共享和数据对接。2018年1月1日起,通过窗口接件受理、办理的29件行政许可申请,全部按要求录入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2.提升服务能力,优化审批办事服务。积极推行办事要件标准化,采取由窗口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事所需材料以及通过物流快递寄送材料和审批结果的方式,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承诺办结时限要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再压缩30%的规定,加快审批速度,大幅提升审批效率,实现了便民、利民和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根据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六个一”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于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完整版)和《业务手册》的编制、公布、报备工作。9月30日前完成了本部门行政审批直接受理、马上办和最多跑一次清单编制、公布、报备工作,并及时将本部门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成果录入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了全省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二同”的要求,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无差异、服务均等化和“一网通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全省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对本系统在履行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职权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等职责过程中,向当事人索要的证明材料目录和各单位实际对外开具(核发、设定)的证明材料共130项进行了清理、上报,经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审核后,拟保留本系统索要的证明14项。同时,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各级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省民族宗教委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具体办理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形成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和证明材料目录清单,并通过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按时完成了本部门共计23项行政职权和3项内部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工作。
3.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对全委系统门户网站(含省民族宗教委门户网站云南民族宗教网及委属各单位自建的门户网站)进行全面统计、普查和不定期抽查,开展常态化监测。根据《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指标体系的要求,认真做好网站规范管理工作,规范添加了“政府网站找错平台”“云南省政府网站曝光台”“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等监督举报平台,不断完善网站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大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更好地服务各族群众。优化政府网站平台建设,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对官方网站云南民族宗教网进行改版提升优化,新版网站进一步体现政府网站的功能定位,在首页专设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栏目,将信息公开及政务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有效整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提升网站集群效应,并与网上办事大厅的融合对接,形成一体化政务服务网络平台。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管好用好政务新平台。省民族宗教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理念创新和手段创新,推动新媒体应用,一是建成了云南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平台,使其成为云南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和政府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和纽带。在政务微信平台运行中,我们明确“新闻发布、政务公开、文化传播、民意互动”的功能定位,打通信息发布、舆情办理、民意互动各个环节,使其成为云南少数民族公众欢迎的信息发布和民意互动平台。二是推进“城市民族”新媒体平台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增加信息发布量,提高采集业务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2.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做好全省政务热线书面调研,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省民族宗教委依据职能分工不断拓展完善“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内容和方式,让政民沟通渠道更便民、更快捷。2018年共回复“96128”政务服务咨询、投诉15起。
3.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的有关规定,2018年省民族宗教委共收到公开申请2件,均是通过省政府依申请公开平台转来,已按要求使用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加强与信访部门的协调联动,对信访部门转办的信访件及时办理回复,贯彻信访部门要求,2018年共办结信访件22件。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订省民族宗教委《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对解读范围、解读程序、解读形式等进行规范明确,并在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解读内容。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要求,健全依申请公开的来件接收、登记、答复等流程,拓宽依申请公开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18年,省民族宗教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案例。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严格保密审查,根据《省民族宗教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对各处室提供准备公开的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坚持做到“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台账清晰完整,并按要求与省政府依公开平台进行链接。开展业务培训,结合省民族宗教委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于2018年11月26—28日开展了保密、政府信息专题培训,进一步厘清工作中保守国家秘密与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关系,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3.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2018年,根据职责调整,结合全省民族宗教信息公开需求,进一步更新完善了省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调整了栏目,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年报、机构职能、通知公告、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业务及服务等10余个栏目,保证民族宗教信息的及时公开与宣传。
4.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督促省民族宗教委下属事业单位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监督检查等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云南民族博物馆进一步完善官方网站,开设财务信息公开专栏,梳理公布了预决算、“三公”经费、民族文化宫建设推进情况等信息,其他委属事业单位依托云南民族宗教委门户网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存在问题
2018年,省民族宗教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要性认识方面,少数处室和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还不够,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有待加强。二是保密范围难以把握,一些“信息”是否公开仍处于“盲区”,有的内容公开不够深入。
三、2019年工作目标、思路及改进措施
2019年,省民族宗教委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将政务公开作为推动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强化自检自查,加强解读回应工作,扎实做好新时期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着力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审查。
二是着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明确工作标准,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三是着力提升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做好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委做好政务公开的能力和自觉性。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