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规定,按照省政府要求,省民族宗教委组织起草了《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时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可通过邮件和传真方式,以书面形式向省民族宗教委提出意见及理由。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8月13日至8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凤岐,0871—65372689
传真:0871—65372689
邮箱:ynshifanban@163.com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8月12日
附件列表:
《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