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管理

来源:文山州民宗委       发布时间: 2020-04-14 15:02:41       【字体:大    中  

  文山州严格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原则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管理,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优势,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资源,进一步完善了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功能。全州通过多渠道、多方面的投入,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基础设施功能和环境面貌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和修善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不仅提高了城市(镇、村)的知名度,也促进了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协调发展

  一是依法管理历史文化名城。除了根据《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保护条例》对历史文化名城开展管理,还颁布了《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让历史文化名城管理有法可依,对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做强民族文化产业,促进文化名城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二是组织编制保护规划,组织编制了《广南县城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广南县旧莫乡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文山市出台了《平坝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实施细则》,麻栗坡县编制了《董干镇新寨村委会城寨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三是开展了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充分展示当地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文山市和广南县积极开展了历史建筑情况调查工作,并公布确定了文笔塔等25处历史建筑,历史建筑信息录入了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数据信息平台”。

  目前全州共有各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4个,其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文山市平坝镇),省级历史文化名城1个(广南),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广南县旧莫乡),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个(麻栗坡县董干镇城寨村)。经县(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建筑共有25处,其中文山市14处,广南县11处。

打印页面      |     分享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