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关工委,民宗委(民宗局、民委),滇中产业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基层乡村教师是普及义务教育的中坚力量,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发展。我省地域广阔,山区面积大,民族众多,由于历史原因和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交通基础设施落后,到目前为止,仍有不少乡村交通不便,群众居住分散,在这些地方从事教育工作的老师们,教学任务重,工作生活条件艰苦,他(她)们坚守岗位,默默奉献,为全省普及义务教育做出了特殊的贡献,被人们称为“最美的乡村教师”。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他(她)们还缺少学习提高的机会,有的甚至连省会城市昆明都没有到过。近几年来,省关工委、省民族宗教委、省敬老爱民促进会联合组织了五批优秀乡村学校老师赴京学习参观,得到老师们和社会各方面的普遍赞誉。经研究,今年继续组织“最美乡村教师”赴京参观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最美乡村教师”的条件
1、在乡镇以下中、小学校从事教育工作10年以上、未出过省,身体健康的基层一线教师;
2、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钻研教学,以身作则,在工作中有比较突出的先进事迹,群众公认。
二、推荐程序
请按照推荐条件,听取各方意见,由县教育局、县关工委、县民宗局共同研究确定推荐名单,连同先进事迹材料报州市关工委、州市民委,经州市关工委、州市民宗委(民宗局、民委)汇总审核;滇中产业新区由有关县市教育局、关工委、民宗局推荐,社会事务管理局审核;由省关工委、省民族宗教委研究确定。
三、相关要求
1、为争取时间,请各地收到通知后及时部署,务必于7月8日前将推荐表(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从教年限、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清晰)传真报省关工委。
2、各地一定要严格按照条件进行推荐,凡是过去已经到过省外参观学习的,不得作为推荐对象。
3、在推荐人选时,尽量安排我省世居的小少数民族或少数民族中的支系或“XX人”中的乡村优秀教师。
4、务必通知参加培训的教师前往昆明带好身份证原件、雨具、基本生活用品,少数民族教师请带一套本民族服装。
省关工委:联系人 刘立刚 张兰英
电 话:0871-63993954、63993958
传 真:0871-63993966(自动)
电子邮箱:SGGWYL@126.COM
省民族宗教委: 联系人 王金虎
电 话:0871-65312893
附件:2015年“最美乡村教师”学习培训推荐表
云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敬老爱民促进会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