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根据驻委纪检组年度工作安排,2017年7月4日至8月4日,驻委纪检组抽调有关处室的同志组成巡察组,对你处进行了巡察。巡察期间,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大会,对处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与全处同志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情况,认真查阅会议记录等台账资料。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论学习需进一步加强。少数同志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高,学习不够自觉主动,不够勤奋刻苦。集体组织学习时,有溜号、早退等现象。个人自学,计划性不够,笔记不够认真,心得体会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不够。学用脱节,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够。
(二)干部教育管理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与干部交心谈心不够,对干部的思想底数不清、工作状态不清、交友爱好不清。落实考勤考核制度不够严格,监管不够到位,平时考核只注重台账资料,不注重效果。不同程度存在重用轻管的现象,致使个别干部沉迷于个人不良嗜好,外债欠款多,常有债主到单位反映,影响单位形象、损坏干部形象。
(三)改革创新意识需进一步加强。主要表现在落实干部人事政策不够到位,对干部队伍的成长进步思考谋划少,解决的办法措施少,干部出口渠道不畅。探索解决干部成长进步、个人待遇的途径不够,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点子少。
(四)档案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存在资料归档不够及时,干部档案材料缺失多,弥补困难大。截至目前,还有近百份干部档案需补充完善资料,近30名干部年龄还需重新认定。
(五)党建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一是人事干部队伍与组织人事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截至目前,人事处9名干部中有4人是非党干部,非党干部比重过大。二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党课针对性不够强,结合实际不够紧,满足于完成任务。三是重业务、轻党建。谋划业务性工作多,思考党建工作少;忙于事务性的工作多,抓党建工作时间少;抓业务学习多,抓党纪条规学习少。
(六)深入调研有差距。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忙于事务性工作多,下基层调研少,对机关干部尤其委属单位干部个人优势、特长和不足了解少,底数不清。如2015年省民族宗教委新组建以来,还未对委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研。
二、整改意见
在今后的工作中,人事处要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和不足,反思原因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即行即改,立行立改,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能担重任的人事干部队伍。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党支部和全处同志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党支部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组工干部队伍。
(三)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要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人事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不断创新思路和方法,加大对内对外协调力度,努力当好委党组在选人用人方面的参谋助手,公平公正选人用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和全省民族宗教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四)认真落实整改责任。针对以上问题和意见建议,人事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并在2个月内书面向省纪委驻委纪检组反馈整改情况。
巡察组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