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意见》指出,按照中央关于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在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曲靖市宣威市热水镇、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普洱市景谷县永平镇、大理州大理市大理镇、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力争2022年年底前破解制约镇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10个试点镇初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改革范围,打造一批发展速度快、带动作用强的县域经济社会次中心,以镇域经济增长更好地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