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民宗函〔2020〕79号
那金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脱贫后的云南“直过民族”地区与“直过民族”中实施“扶贫过渡期民族政策”的建议》(第0504号),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后,如何防止“直过民族”脱贫后返贫,以及如何在巩固“直过民族”脱贫成果的基础上增加群众收入,进而从小康走向富裕,是“直过民族”及其聚居地区面临的现实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您在提案中,深入分析了“直过民族”地区与脱贫后的“直过民族”面临的困难问题,并对实施“扶贫过渡期民族政策”进行详细说明,体现了对“直过民族”及其聚居地区的高度关注和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直过民族”工作,采取了一系列特殊扶持政策,加快“直过民族”及其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和小康社会进程。
一、实施《云南省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提升能力素质、组织劳务输出、安居工程、培育特色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六大工程,确保“直过民族”聚居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云南省“直过民族”地区、沿边地区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规划》,对全省20户以上人口规模的“直过民族”地区、沿边地区自然村共计25万公里实施道路硬化工程,改善“直过民族”地区交通条件。实施《云南省深入实施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开展抗震安居、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建设,改善沿边“直过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施《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在“直过民族”地区树立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以点带面,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方式为“直过民族”及其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发展氛围。实施《云南省“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国家通用语言普及推广工程实施方案》和《云南省“直过民族”及人口较少民族推广普通话及素质提升实施方案》,2016年以来,扶持14个州(市)23个县(市、区)建立双语科普服务站17个,建立双语科普示范基地22个,培训基层双语科普骨干人才300余人次,累计完成9万余名“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不通汉语劳动力普通话培训。
二、坚持把“直过民族”聚居区作为全省脱贫攻坚的重点,成功探索了“一个民族一个行动计划,整合资源、重点倾斜,精准施策、合力攻坚”的新路子。“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截至目前,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基本实现“两不愁三保障”,70.75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1039个贫困村出列,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26.69%下降到2.41%,今年内9个“直过民族”将全部实现整族脱贫。
三、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推进《云南省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确保“直过民族”及其聚居区与全省一道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严格落实《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巩固脱贫成果和完善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标“完善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健全产业发展带贫益贫机制、落实就业扶贫精准对接机制、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长效机制、强化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机制、精准落实社会保障机制、建立推
动社会力量参与开发式扶贫机制”工作要求,一手抓巩固脱贫成果,一手抓防止返贫致贫,着力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提升脱贫质量。
今后,我们将会同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大对“直过民族”发展问题的调查研究,查找“直过民族”发展中的不足和短板,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向国家各部委汇报,为“直过民族”争取更多扶持政策。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与相关单位一起,继续加大对“直过民族”及其聚居地区的扶持力度,千方百计稳住脱贫成果,不断提升“直过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一如既往关心和关注“直过民族”发展问题,继续为“直过民族”发展出谋划策,大家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推动“直过民族”实现跨越式发展。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8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熊建友 0871—65372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