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工作总结的函

来源: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0-12-22 10:53:05       【字体:大    中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将省民族宗教委202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办理工作基本情况

  2020年,交由省民族宗教委办理的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9件,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15件,内容涵盖了民族宗教工作以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方方面面。其中主办件(含独办件、分办件)17件,会(协)办件7件。省民族宗教委始终坚持规范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注重沟通协商,保证答复质量。每件建议提案都确定专职办理工作人员和具体承办人,明确办理程序、时限和要求,责任到人,全部建议提案均已按规定办结。涉及的17件主办件(含独办件、分办件)中,A类15件,C类2件。可公开的答复主办件均在云南民族宗教网“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予以公开。今年,由省民族宗教委向省政府提出办理意见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2件,研究列席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1件,协助省农业农村厅办理《关于对低氟边销茶生产企业进行补贴的建议》。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质量

  将认真研究、采纳、办理、答复好建议和提案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法定职责,从政治自觉、法定职责的高度认识和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围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摆正自身位置,把办理建议和提案作为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过程,切实做到严肃认真办理,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组织业务培训抓质量

  组织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培训会,邀请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专题授课指导,深入学习阮成发省长对今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提出的要求,重点围绕政府部门如何做好建议、提案工作接受培训。经过培训,进一步明确把办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相结合,通过办理建议和提案进一步提升部门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注重与代表和提案者自交办时起至办结的全过程联系沟通,在充分协商中推进良性互动、达成共识;秉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以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为导向,结合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意见。

  (三)落实办理责任抓质量

  梳理形成《省民族宗教委2020年建议提案分办登记表》和《建议提案承办工作流程图》,及时召开交办会进行交办,明确各处室、各单位的职责和具体承办人,由主办处室担负起主办责任,牵头统筹协调好办理工作,协办(会办)单位积极协同配合,提出具体可行、有操作性的协办(会办)意见。通过严格落实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人员的五定要求,逐项推进任务落实,做到依法依规办理每一件意见建议和提案。注重加强监督检查,对建议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办理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四)加强沟通协商抓质量

  重视从建议、提案中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民族宗教工作的期待和要求,以目标、问题、结果为导向,始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通过面商、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及时与人大代表和提案者沟通联系,了解意图诉求,共商对策措施,意见一致后给予正式答复。对一时无法解决或处于酝酿阶段的事项,实事求是地作出解释说明,取得谅解,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面商率和满意率。实践证明,与人大代表和提案者沟通的过程,既是解决好建议提案所提问题的过程,又是争取人大代表和提案者关心支持民族宗教工作的过程,也是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的有效措施和手段。

  (五)注重复文水平抓质量

  严格审核签发程序,实行具体承办人员首办责任制、承办处室负责人和办公室质量把关制、委领导审核签发终审制,不断促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每件建议由办理处室提出答复和落实意见,办公室统筹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把关,重要建议的答复由主要领导审定。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处室重新办理;对情况不清楚的问题,反复核实;对一些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建议提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通过自上而下逐级把好质量关,树立精品意识,做到复文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情况准确、文字精练、态度诚恳、语气谦和,确保复文质量。

  三、困难问题和下步工作

  省民族宗教委在建议办理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些建议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仅靠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自身难以解决,协调难度较大;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较强,一些建议的答复需要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续办续复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围绕示范区建设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一是把建议办理作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着眼于解决问题,抓出实效,在提高落实率上下功夫,努力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二是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联系,自觉接受监督。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通报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关情况,听取人大代表和提案者对改进省民族宗教委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参加省人大、省政协组织开展的视察、调研等活动,在研究讨论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问题、编制相关规划、进行项目论证时,邀请人大代表、委员参加,广泛征求意见,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三是结合建议提案办理,不断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社会化。在办理工作中,针对那些依靠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自身力量无法解决的问题,积极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困难,形成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的合力。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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