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云民宗许〔2019〕4号)

来源: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0-08-18 18:10:06       【字体:大    中  

  永胜县伊斯兰教协会: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涛源镇金江清真寺异地搬迁重建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本行政机关已于2019 年6月10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内容:

  1.拟异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名称:涛源镇金江清真寺。

  2.拟异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类别:寺观教堂。

  3.拟异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地址:金江村委会金回村小组。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6月25日

打印页面      |     分享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