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云民宗许〔2019〕10号)
来源: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0-08-18 18:10:06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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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佛教协会 :
本行政机关于2019年3月17日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关于接受台湾灵鹫山心道法师向南传佛教僧才培养助学捐款约为34000美元(约合人民币231000元)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符合国家《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以及《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