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佛教协会 :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接受台湾灵鹫山佛教教团向南传佛教僧才培养助学金捐款34000美元(约合人民币229098.8元)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本行政机关已于2020年11月10日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许可内容:
1.事项名称:台湾灵鹫山佛教教团向南传佛教僧才培养助学金捐款。
2.捐赠金额:捐款34000美元(约合人民币229098.8元元)。
3.使用范围:省佛教协会选派留学在校学习的南传佛教法师。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24日